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8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第 2518 号
审计报告,201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793,877.83 元,其
中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7,531,821.22 元,按 2015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 16,753,182.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3,286,587.48 元,减去
2015 年已分配 2014 年度现金股利 35,352,505.6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可供未分配利润为 368,712,720.9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 股东,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制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 案如下: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7,676,252.8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 351,036,468.18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