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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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徐守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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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455,631.32 291,003,274.19 -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11,357.36 -26,847,609.41 1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406,798.84 -29,702,254.34 12.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9,370,590.01 14,784,889.09 166.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 -1.17% -0.1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167,258,512.02 3,247,596,339.27 -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0,234,821.13 1,870,246,178.49 -1.6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477.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9,06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579,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3,404.33
合计 3,395,441.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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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50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
国有法人 24.12% 131,121,459 4,590,459
公司
北京建龙重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0% 89,141,684 质押 89,140,000
团有限公司
佳木斯电机厂 国有法人 14.93% 81,176,322 81,176,322
泰达宏利基金-
工商银行-泰达
宏利价值成长定 其他 1.54% 8,370,837
向增发 60 号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市保腾丰利
创业投资企业 其他 1.49% 8,100,810
(有限合伙)
浙江龙信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 7,650,765
限合伙)
陈佳琪 境内自然人 0.53% 2,877,665
朱晓红 境内自然人 0.42% 2,260,299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富春定增
其他 0.31% 1,710,171
26 号资产管理计
划
朱军 境内自然人 0.27% 1,490,58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126,5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531,000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89,141,684 人民币普通股 89,14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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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泰达
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60 号资产 8,370,837 人民币普通股 8,370,837
管理计划
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
8,100,810 人民币普通股 8,100,810
限合伙)
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650,765 人民币普通股 7,650,765
合伙)
陈佳琪 2,877,665 人民币普通股 7,650,765
朱晓红 2,260,299 人民币普通股 2,260,29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710,171 人民币普通股 1,710,171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朱军 1,490,581 人民币普通股 1,490,581
银河资本-兴业银行-励石万琰 7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持有 5%以上(含 5%)的股东有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佳木斯电机厂三家公司,其中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为国有法人股,佳木斯电机厂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前
说明
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股东关系。
陈佳琪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2,877,665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朱晓红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260,299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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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组所涉资产过户的相关事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和负
债。截止报告期,公司已完成交付或过户的资产账面价值(截止交割审计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为35,711.85
万元,占同时点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 38,847.65 元的 91.93%。对于部分资产未完成过户问题,本公司和相
关方已有妥善安排。根据《资产交割补充协议书》,公司与阿继有限和哈电集团确认:自相关置出资产交
付之日起,置出资产(无论该等资产的交付是否需要办理及是否已完成产权过户、权益变更登记手续)的
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阿继有限享有和承担,阿继有限对置出资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利,并承担该等资产
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损益。
2、关于重组所涉债务转移的相关事项
截止报告期,置出债务中已取得同意函的负债账面价值为 10,622.79 万元,已于期后清偿的负债账面
价值为15,217.23万元;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7,827.10万元。上述尚未获得同意函且
未清偿的债务共1500余笔,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债务的账龄均超过两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的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截止报告期末,银行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917.80万元,短期内共管账户资金
能够满足清偿重组债务要求,同时为了彻底解决重组债务引发的债务风险,哈电集团已承诺将及时提供代
偿资金,清偿已核定确认的重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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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期间,哈
电集团为了避免和清除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
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行业竞争的
可能性,哈电集团出具了《哈电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关于避免同行业竞
争之承诺函》其内容为:(1)本次
交易完成后,哈电集团将不从事任
何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
避免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哈电集团将采取有
效的措施,促使哈电集团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以避免对本公司的生
关于同业竞争、 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
资产重组时 哈尔滨电气集团 关联交易、资金 竞争。(3)本次业务完成后,哈电 2011 年 04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公司 占用方面的承 集团将努力通过合法合规渠道促成 月 24 日
诺 哈电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
不限于交直流电机公司)与本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佳
电股份)在未来的业务中进行如下
业务区分:在普通电机(不含电站
主风机电机)领域,哈电集团控制
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交直流
电机公司)不生产 3000KW-5000KW
的大功率电机及 3000KW 以下的中
小功率电机;在普通电机(不含电
站主风机电机)领域,本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佳电股份)
不生产 5000KW 以上的大功率电机;
在特种电机以及电站主风机电机领
域,维持现状,避免产生任何潜在
业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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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龙重工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钧能实业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全体股 有限公司在公
佳木斯电机厂;北 2013 年 1
东利益,佳电厂、建龙集团和钧能 司重组时认购
京建龙重工集团 2013 年 01 月9日
股份限售承诺 实业已出具书面承诺:在公司重大 的股份已于
有限公司;上海钧 月 09 日 -2016 年 1
资产重组中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 2016 年 1 月 20
能实业有限公司 月9日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日解除限售,佳
木斯电机厂所
持公司股份仍
处于限售状态
参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投资者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承 2014 年 12
首次公开发
哈尔滨电气集团 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 2014 年 12 月9日
行或再融资 股份限售承诺 正在履行
公司 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月 09 日 -2017 年
时所作承诺
让,也不由佳电股份回购该部分股 12 月 9 日
票。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四季度业绩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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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公司主氦风机预期交付日期、核电产品
2016 年 02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业绩占比情况等
公司核电产品、防爆产品及目前生产经
2016 年 03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营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盈
利预期。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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