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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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冯渊)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否 5 2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拟提名杜

坤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聘请公

1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5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继

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 2015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 10 天,

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2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5年,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1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认真回答了投资者的提问。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在 2015 年内组织召开了四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其召开的一次

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

201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一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4年四季度相

关事项检查报告》、《2014年四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4年第四季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4年审计部工作总结》、《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5年审计部工作计划》、《2015年一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二季度会议讨论

审议了《2015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一季度相关事项检查

报告》、《2015年一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二季

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二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三季度审

计部工作计划》;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

告》、《2015年三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2015年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

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

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建议续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2014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3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冯渊

电子邮箱:fengyuan-liu@2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冯渊

2016 年 4 月 19 日

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李世亮)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否 5 1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拟提名杜

坤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聘请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关于控

5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5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继

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 2015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 10 天,

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6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是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年

度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并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参加了其

召开的所有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2014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

2、战略委员会

2015 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

有限公司产业园三期建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

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并实施中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一期)的议案》;战略委

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两个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

2015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杜坤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将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7

姓名:李世亮

电子邮箱:lisl999@1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世亮

2016 年 4 月 19 日

8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杜坤伦)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否 3 3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聘请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关于控

9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继

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 2015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 10 天,

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10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

了其召开的所有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

201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三次会议:二季度会议讨论审

议了《2015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一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

告》、《2015年一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二季

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二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三季度审

计部工作计划》;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

告》、《2015年三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2015年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

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

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建议续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2014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

3、提名委员会:没有需要参加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11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杜坤伦

电子邮箱:dukl5976@sina.cn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杜坤伦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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