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审阅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
应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本公司发展的需要,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
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能够较好地保证本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能够确保本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本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能够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保证了
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签署:
顾荣芳 安金耀
刘林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