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关于追认《出售部分资产及负债的公告》为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1 09:34: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出售部分资产及负债的公告》为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以 4158.50 万元向三河市华燕商业服务有限

公司出售本公司所属分公司的资产及部分负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

●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交易方案保障了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

新”、“公司”)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

量,增强盈利能力,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与三河市华燕商业服务

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哈

工大高新燕郊哈特产品研发销售中心的资产及部分负债。该交易已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 2015-059,

2015-061,2015-063)。公司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在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年报主

审会计师查阅相关资料,认定华燕商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尊

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现追认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 关联关系认定情况说明:

交易对方三河市华燕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商服”),

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迎宾路西侧、南侧,法定代表人:

何帅。华燕商服系大华新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 100%全资控股

子公司;大华新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共有五个法人股东,分别为

北京哈特新型建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共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其中北京哈特新型建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

大集团”),占股比例 80%;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

为工大集团,占股比例 40%;上海共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为工大集团,占股比例 90%。工大集团由于与工大高新为同一法人关

系而被认定为关联人。据此公司年报主审会计师尊从审慎性原则,认

定华燕商服与工大高新亦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公司已经履行的披露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哈尔

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资产及负债的

议案》,交易价格为 4158.5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15-061)。

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时,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交易对方华燕商服的权属关系专门聘请黑龙江

信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诚律所”)进行了调查,后信诚律所

出具了“华燕商服与工大高新非关联单位”的函,故公司以非关联交

易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披露。公司随后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议案(详见公

司公告 2015-063)。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时,严格遵照股东大会召

开程序,充分履行了通知义务,采取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召开方式;本次交易方案表决时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4,084,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

从投票结果来看,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上市公司股东以及市场投资者

对本次交易方案是认可和支持的。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中国

证监会颁发 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后,出具了编号为“中

科华评报字【2015】第 206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

为 2015 年 7 月 31 日,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为人民币 4,158.50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交易标的依北京中科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 206 号《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哈工大高新燕郊哈特产

品研发销售中心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为4,158.5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出售公司所属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的交易价格是公

允的,不存在单方受益的情况,其实质有利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

高,交易方案保障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公司履行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议结果是一致

由于公司前期对关联人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则存在一定理解差异,

未将此交易按关联交易分类披露;但公司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交

易需要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公司均已履行完毕:

1、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全

票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部分资产及负债的议案》,如按关联交易审议,只有一位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不影响审议表决结果;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议案,股东大会没有需要

回避表决股东。

鉴于本次交易确实非明显关联交易,公司亦不存在恶意隐瞒、欺

骗股东的主观意愿;同时交易的完成对上市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提升

公司业绩大有助益,且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督促

管理层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的

培训,以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工新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