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接
受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特材”、“上市公司”)的
委托,担任三圣特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三圣特材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同时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
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公司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公司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4、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部核查,
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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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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