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新天)
本人作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因个人原因,本人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职期
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3 次,委托出席 1 次。2015 年
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3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在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
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
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情况
1.2015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第二届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
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推选王先
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
面发挥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 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完善公司激励及考核 机制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职期间,本人在公司工作的
时间超过 10 个工作日,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
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2、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
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
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 201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
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新天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