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 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地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了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
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与监督。
2、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
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各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对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建立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
与规范作用;2015 年度,公司原董事陈福成由于违规减持事项被中国证监会处
罚。此外,公司及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监事:周仪、张伟洁、余蓓蓓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