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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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尤夫股份,证券代码:002427)已连续两个交易日

(2016年4月19日、4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茅惠新先生沟通确认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了于2016年4月15日、4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除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

股票外,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出售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4月20日,

尤夫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5,733,5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同日,佳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4,174,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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