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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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副董事长徐向明

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汪军民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独立董事王秉科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江

小军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二〇一五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详见公告:2016-005)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出现减值迹象可能造成损失的资产提取

3,211.51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

496.70 万元,坏账准备 572.5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142.28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发行股份购买了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及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在 2015 年度报告中,将上述三家

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

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

年度财务报告中追溯调整了各项报表的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

数据。具体见附件《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

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

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与本公

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六、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母公司口径,二○一五年度本公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3,953,339.76 元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计

3,395,333.98 元;其余 30,558,005.78 元作为可分配利润,加以前

年度未分配利润 251,104,607.2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281,662,612.98 元。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878,44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0 元(含税),计

7,037,568.90 元,余 274,625,044.08 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同时公

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1,878,445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规定,并同

意该预案提交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且运行有效,能够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二○一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

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报告》、《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16-013)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5.12.31)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12.31)》与本公

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详见公告:2016-006)

随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充分利用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

务平台,公司拟与中电财务重新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

财务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服务,其中以信

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

三年。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认为中电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同意将关于与中电财务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公

4

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财务成立于 1988 年 4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7.50943 亿元,

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

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本

公司与中电财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关系。

2、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双方拟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0273 号《关

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12.31)充分反

映了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由中电财务向

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市桑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

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

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7、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十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管理的应急处

理预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

风险,公司修订了《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

急处理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与本

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银行贷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二○一六年在银行申请综合信用贷款额度 138,000 万

元,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 10000

工商银行 30000

招商银行 10000

平安银行 10000

交通银行 8000

建设银行 30000

农业银行 40000

合计 138000

十三、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为下属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提案(详见公告:2016-007)

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业务均通过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申

请办理,为保证下属子公司二○一六年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拟同意下

属子公司使用公司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电财务公司等授信金融

机构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申请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

立保证函、开立提货担保函等融资业务,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

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明细如下:

单位 金额

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 600 万元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合计 316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桑达百利公

司、国际电源公司、桑达商用公司、中电桑飞公司、桑达汇通公司、

神彩物流公司及捷达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十四、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详见公告:2016-008)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深

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借款(财务资

助),资助金额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根据该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给付。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联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二○一六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详见公

告:2016-009)

1、2016 年度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的

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2、2016 年度与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3、2016 年度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8

4、2016 年度与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16 年度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16 年度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6 年度与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8、2016 年度与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9、2016 年度与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10、2016 年度与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2016 年度与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2016 年度与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2016 年度与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14、2016 年度与深圳市中软创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将与中国

电子(含下属企业)、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公司、中电控股公司、长

城计算机公司、桑菲公司、桑达设备公司、桑达科技公司、桑达物业

公司、东莞开发公司、熊猫液晶显示、熊猫平板显示、熊猫液晶材料、

深圳中软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确

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

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相关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的提案(详见公告:2016-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七、关于设立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提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健全信息披露内生自律机制,根

据《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信息披露委员会。第一届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为:周剑、吴海、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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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徐效臣、陈亮、钟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

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公

告:2016-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二○一五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二、三、五、六、八、十、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

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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