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关于公司2016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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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一六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1、资助资金及期限

为保证下属子公司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

司”)二○一六年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借款(财务资

助),资助金额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根据该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给付。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为中联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6,912 万元。

公司本次向中联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华强北片区

中联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款项,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

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

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同期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收取

上述被资助子公司资金占用费。

1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以 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周剑、洪观

其、方泽南、吴海、张革回避了表决,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财务资助对象中联公司涉及的少数股东为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联公司基本情况

中联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1 月 5 日,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金涛,本公司持有其 72%股权,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中电国际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持有其 28%股权。中联

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及防静电系列产

品(以上生产项目另行申报)电子工程;半导体材料、化工产品、橡

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系统工程和防静电工程的承包配套、与主营

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

性房地产,投资移动通讯终端、网络、计算机应用设备及软件等。

2、中联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5.1-12 2014.1-12

资产总额 249,441,671.71 258,357,690.24 营业收入 6,079,571.00 6,257,818.74

负债总额 100,046,918.39 90,332,662.11 利润总额 -18,630,274.81 -16,509,064.3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0,046,918.39 89,472,662.11 净利润 -18,630,274.81 -16,509,064.38

其中:银行借款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860,000.00

所有者权益 149,394,753.32 168,025,028.13

三、风险控制

截至披露日,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

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财务资助对象中联公司涉及的少数股东为中电信息公司,为本公

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公司 173,048,665 股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是本公司的关联股东。中电信息同意按照所持有中联公司的股份

比例相应的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等级等,分

散融资成本很高,而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

成本,以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中联公司华

3

强北片区中联改造项目的发展前景看好,收入来源可控,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且公司通过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

调配的监管模式,能直接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上述财务

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其他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

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联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中联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

6,912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生效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的合计余额为 22,912 万

元。上述余额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1%。

九、备查文件

4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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