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联电子
股票代码:002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
敏先生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南京新联创业园管
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敏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 2016 年 4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新联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变动系由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引起的权益稀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已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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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
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8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8
第四节 自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一、备查文件....................................................................................................... 13
二、备查地点....................................................................................................... 13
附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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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联电子
本次发行 指 新联电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胡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先生
创业园公司、公司
指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因新联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使新联电子股份总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的权益
变动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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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 70 号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1,131.7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51279786T
成立日期:2003 年 0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停车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水电设备安装,电器仪表的技
术服务,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零售;市场调研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业园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胡敏持有创业园公司47.8%股权,为创业园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放生持有创业园公司10.45%股权;褚云持有创业园公司6.28%股权;何晓波持
有创业园公司6.28%股权;李照球等24名自然人持有创业园公司29.19%股权。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创业园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在新联电子任职情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永久居留权 况
董事长 胡敏 男 中国 南京 无 董事长
董事 金放生 男 中国 南京 无 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
路国军 男 中国 南京 无 监事
总经理
(二)胡敏先生
创业园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创业园公司与胡
敏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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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敏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胡敏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1319600203****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70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胡敏 其他股东
47.8%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49.48% 6.2% 44.3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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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5,400 万股新股。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 54,000,000 股调整为 150,669,642 股(含 150,669,64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28,449,096 股,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705,600,000 股变更为 834,049,096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公司控股股东创业园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由 49.48%被动下降至 41.86%,一致行动人胡敏先生持股数量亦未发生
变动,持股比例由 6.2%被动下降至 5.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2016年1月15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或通过资
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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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8,449,096股,公司总股本由705,600,000股增加至
834,049,096股。创业园公司和胡敏先生未参与本次发行,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
例下降,本次发行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创业园公司 349,127,800 49.48 349,127,800 41.86
胡敏 43,736,000 6.2 43,736,000 5.24
合计 392,863,800 55.68 392,863,800 47.1
本次权益变动后创业园公司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新联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26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28,449,09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新
联电子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705,600,000 股变更为 834,049,096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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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自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披
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签署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人 增持/ 交易数量 股份变动比 披露索引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姓名 减持 (股) 例(%)
2015 年 5 月 28
日,在《证券
创业园公司 大宗交易 2015.5.26 减持 11,270,000 4.47 时报》、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编
号:2015-023
通过定向资产管 2015年8月22
创业园公司 理计划从二级市 2015.8.21 增持 307,100 0.12 日,在《证券
场买入 时报》、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编
胡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15.8.21 增持 500,000 0.20
号:2015-046
2015年8月25
通过定向资产管 日,在《证券
创业园公司 理计划从二级市 2015.8.24 增持 403,400 0.16 时报》、巨潮资
场买入 讯网的公告编
号:2015-047
2015年12月1
通过定向资产管 日,在《证券
创业园公司 理计划从二级市 2015.11.27 增持 246,000 0.098 时报》、巨潮资
场买入 讯网的公告编
号:20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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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胡 敏
签署日期:2016年4月20日
11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2016年4月20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25-83699366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
13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一致行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2016年4月20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
在地
股票简称 新联电子 股票代码 002546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 70 号
司、一致行动人胡敏先生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创业园公司持股数量:349,127,800 股持股比例:49.48%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43,736,000 股持股比例:6.2%
行股份比例
创业园公司持股数量:349,127,8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7.62%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43,736,000 股
例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
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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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16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一致行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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