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及内审部对
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八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了召开的所有
五次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 日 现场会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0 日 现场会议 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
第七次会议
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6 日 现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5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
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报告期内,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
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接受了控股股东提供的无偿担保,体现控
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各项担保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有关
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购买资产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该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
6、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
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做好对公司并购项目的资金使用及担保等
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
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
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上海海顺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