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6-02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山腾新食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山腾新”)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将与本公司参
股公司上海猫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猫诚”)发生关联采购和关
联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不含税) 发生金额 比例
(%)
关联采购(广告投放) 猫诚电商 472 万元 144 万元 0.64%
关联销售 猫诚电商 2,137 万元 325 万元 0.40%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120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2,609 万元(不含税金额),占 2015 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 3.49%,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无关联
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猫诚电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诚电商”)
海欣食品(002702)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3000799414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汤圣平
住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上大路 678 号 31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66.67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1666.67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批发兼零售;电子商
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运动器材、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家用
电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家居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办公用
品、眼镜(除隐形眼镜)、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
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酒类商品(不
含散装酒)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
日,猫诚电商总资产31,270,169.94元,净资产13,694,683.07元;2015年度,猫
诚电商营业收入165,754,208.00元,净利润-6,816,941.63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猫诚电商于 2015 年 4 月成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猫诚电商 40%股权,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天山为猫诚电商董事,猫诚电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猫诚电商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
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海欣食品(002702)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采购
公司预计东山腾新将与猫诚电商发生采购服务(在猫诚电商平台投放广告)
的关联交易,预计 2016 年全年相关费用在 472 万元(不含税)以内,依据市场
原则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相关协议将视公司需要于广告投放前签署。
(二)关联销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东山腾新(甲方)与猫诚电商(乙方)于 2016 年 4 月 18 在漳州东山签订了
《经销商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经销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止。
2)经销产品: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海欣”牌即食休闲系列产品。
3)经销价格: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授权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体
系,以及和价格管理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有权根据
原材料价格变化或其他市场因素,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厂价”和“零售终端价”,
甲方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4)经销区域:经甲方授权,乙方有权在中国电商网络渠道经销合同产品;
但乙方及乙方的下级经销商不得跨区域经销,严格遵守甲方区域管理规定。
5)对账结算:甲、乙双方每月至少对账一次,除每月最后一天对账外,其
他对账时间由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猫诚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
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客观,交易价格公允,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猫诚电商的关
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海欣食品(002702)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山腾新与参股公司猫诚电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猫诚电商”)的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休闲
食品的互联网渠道销售和品牌推广,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山腾新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经
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猫诚
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