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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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6-02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

下同)使用不超过29,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8.78%。

除上述使用不超过 29,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外,经同日召开

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用于

现金管理,两项合计不超过 37,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之净资产值的 49.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

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海欣食品(002702)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

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

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

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

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海欣食品(002702)

经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7,6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 9,000 万元。

具体理财产品明细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9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程序符合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欣食品(002702)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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