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6-02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 2]925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成功实施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7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共计4,15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80.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2)
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原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285.30万元,占总募集资
金净额的4.84%。原规划建设五大研发平台,具体包括食品检测平台,鱼糜及其
制品开发平台,鱼糜产品循环经济研究平台,保鲜技术、食品冷藏和冷链技术平
台,以及食品工程和生物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平台。
2、第一次变更
海欣食品(002702)
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
容变更的议案》,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经过前述变更
后的“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规划建设产品研发平台、
食品安全检测平台、中试平台等三大研发平台,变更后的投资金额为2,200.00
万元,使用变更前该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入,不足部分82.93万元使
用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为1年。
以上变更事项详见2014年3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鱼
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8)。
3、第二次变更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于2015年4月17
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议
案》。经过前述变更后的“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产
品研发平台、食品安全检测平台、中试平台、保鲜与冷链平台、健康(营养)资
讯平台等五大平台,使用变更前的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入,无需其他
资金投入。
以上变更事项详见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于2015年4月17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投资内容包括产品研发平台、食品安全检
测平台、中试平台、保鲜与冷链平台、健康(营养)资讯平台等五大平台,项目
总投资2,146.96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改造、购置相关设备等。截至2016年3月
31日项目累计投入607.43万元(不含第一次变更前投入的168.23万元以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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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投入的216.89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中试设备、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原因:2012年以来,行业主要企业的产能
多有两到三倍的扩张,急速的产能释放加剧了行业的同质低价竞争,同时消费者
的消费需求与偏好日益由便捷、健康、美味向高端、营养、原生态、个性化转变,
为此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在向高端产品品类转型,消费者升级方面做了很多
具体工作,研发中心项目为配合公司产品战略的调整两次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
变更。但鉴于目前行业产能过剩与同质低价竞争的状况短时期内扭转,公司继续
将资金投入速冻鱼肉制品的研发项目将造成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
管理费用等将对公司业绩扭转产生负面作用。公司以稳健发展为原则,在顺应市
场变化趋势的情况下,合理规划产能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因此,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终止。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结余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待未来公司启动新项
目时可将该部分资金用于新项目。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终止的影响及有关承诺事项
1、上述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要求;
2、此次部分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
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
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安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且该募集资金到账超过
一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
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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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对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留存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发
展需要及该项目实际状况的充分了解后而做出的决策,充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实施“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海欣食品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
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
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认为海欣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合理、合
规和必要的,国金证券同意海欣食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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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