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追溯调整 2016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独立意见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购福州弘卓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
整,是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
卢杨 徐强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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