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
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15 年业绩条件未能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目标要
求,以及激励对象文春俊、陶春龙、应孔阅等 3 名人员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已授予的剩余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40%部分及上述 3 名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81.308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由此,公司总股本由 53,927.4768
万股减至 53,646.1688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53,927.4768 万元人民币减至
53,646.1688 万元人民币。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信息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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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