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16)0061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16)00616 号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6)01036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有关
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
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
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
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
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
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骆 竞
中国南京
2016 年 4 月 19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艳艳
附件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期初占 2015 年期末占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占 2015 年度偿
用资金余额[借 用资金余额[借 占用形成原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用累计发生 还累计发生 占用性质
方(+)、贷方 方(+)、贷方 因
联关系 目 金额 金额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芮敬功 实际控制人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 - - - -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 - -
资金往来及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735.50 8,937.61 9,018.34 6,654.77 非经营性占用
代垫款
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 - - - -
小计 6,735.50 8,937.61 9,018.34 6,654.77
总计 6,735.50 8,937.61 9,018.34 6,654.77
公司法定代表人:芮敬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三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