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或“公司”)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
况进行说明。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
措施
(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
第 6 号)
2012 年深圳证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 2012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 2011
年报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核,并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下发了《关于上海天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 6 号)。针对深交所提出
的募集资金账户发生非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问题,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对公
司募集资金账户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落实了以下整
改措施:
1、关闭募集资金网银账户,独立保管相关转账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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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银行方面无法重新选择网银默认账户,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将募集
资金网上银行转账功能取消,同时将募集资金相关转账单据由主管人员独立保
管,杜绝今后误操作行为的再次发生。
2、进一步细化募集资金审批流程
公司单独设立募集资金使用申请表,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审批流程,加强监
督和管理。
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公司已对此事件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
培训,提高重视,避免发生同类事件。
(二)《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
【2012】315 号)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接受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年
报专项检查。2012 年 9 月 13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12】315 号),提出公司未及时登记内幕
知情人情况,公司应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针对上海证监
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1、公司内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
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传达了监管部门的
要求,结合《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重申内幕交易
的危害及严重性,并要求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提高重
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增强相关人员的规范
运作意识。
2、要求内部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工作
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要求所有人
员遵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上海天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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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未对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财务
数据之前,不得在相关会议上提前公布相关信息,以防止内幕信息的提前泄露。
如需向特定对象提前披露未公开的相关财务指标的,则必须事先到公司证券事务
部办理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在未填报知情人信息的情况下,一律不
得泄露相关内幕信息。
公司在日后工作中将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规定》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执行,
及时做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三、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13】
302 号)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字【2007】
28号)以及《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29号)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证监局于2013年8月14
日至8月16日对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检查。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证
监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认真核查检讨,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1、购买理财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具体的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4日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
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该制度已于
2013年11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已在2013年10月24日披露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于理财产品
已做“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利息收入亦做“投资收益”核算。
(3)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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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在《总经理工作细则》中补充明确了总
经理的相关授权权限,以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内幕信息人登记信息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表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格式要求予以完善,增加了内幕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地点、
法定代表人签名等要素。公司将加强并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严格
按照规定记录内幕之情人包括知悉时间、知悉内幕信息地点、法定代表人签名等
内容。
通过此次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有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管理及财务管
理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
通过具体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健康、
快速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五年内(2011 年至今)无其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市
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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