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
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
及股东权益。现将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5年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列席公司重要会议,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015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各项工作的计划、决策以
及实施的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
意见。同时在监事会内部逐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内部审
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从整体上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认知、把
握和监督,使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确保公司领导层“做正确的事”,执行层“正确地
做事”。
2、加强内部管控,注重专项效果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经营和内部管控工作也日益加强。监事会以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了重要事项跟进、重要决策参与。2015年
监事会参加定期财务报表公告前的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积极开展现场监
督检查,发现和督促现场存在的管理不善、流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提升监事会的履职能力。
2015年监事会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精细化管理要求,改进
了财务报表审核、供应商筛选和考核、比质比价采购、客户订单作业、客户信用管理等
制度和流程,提出公司经营和内部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2015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六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主要事项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2015 年 01 月 12 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议 日 告》等报告的议案
议案 1: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2 2015 年 3 月 13 日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时会议
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 1: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2015 年 04 月 22
3 议案 2: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 日
等议案
议案 1:《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5 年 8 月 19 日
议 议案 2:《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 201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2015 年 10 月 22 议案 1:《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5
时会议 日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2015 年 12 月 11 议案 2:《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 时会议
日 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公司经营班子按照董事会决议部署,致力于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加强
财务、质量、研发、市场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面完成了2015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监事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
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
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
续健全完善之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和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
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重大事项
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员
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切实做到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
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
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
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
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
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的情况。
(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
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将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敦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增强自律意识。
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各监事会成员的学习
2016年,公司将面临着新的、有利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监管和
更大的挑战,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更要加强
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
的监督。
2015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努力实现2015年
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