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兄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兄弟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
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
资品种。
4、投资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择机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属于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决议有效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之
日止。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灵活理财,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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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
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
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财务中心总监组成的专门小组行使日常项目投资的审批,公司财务
中心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
型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
(2)财务中心总监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于2016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
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理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出具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
意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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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兄弟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兄弟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符合《深圳证
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民生证券对兄弟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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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叶云华 梅明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