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王锦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了更好表述和总结本人 2015 年履职情况,现作如下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8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
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
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
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4月1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全资子公司
烟台天际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5年4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收购控
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5年6月2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5年8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第
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二届二十八次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5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5年10月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上市后及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研讨,
就公司发展战略、产品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
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
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2、年报编制与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定》的规定,本人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
义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的监
督作用。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5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 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继续勤勉、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各层面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以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所有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希望公司在董
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
八、联系方式
姓名:王锦霞
电子邮箱:13910786058@139.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锦霞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