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参与会议的讨论并评审了
会议的各项议案。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女士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及 2012-2014 三年财务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女士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女士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女士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
公司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 2012-2015.6 月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决策和执行、程序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到了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了勤勉履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无
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