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16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
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上市公司广东金明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
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