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2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东金明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1)根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为31380.44万元,较2013年同期(27608.44万元)增长13.6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78.80万元,较
2013年度同期(4234.93万元)下降39.11%,不满足公司《广东金明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70%;2015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
于60%”的业绩指标考核。因此,拟对公司《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5年度所涉及的首
次授予第二期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二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939,557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其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1,943 股)全部
回购注销全部予以注销。
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244,385,097股变更为243,323,597股。相关
公告信息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及《证
券时报》。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