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未从事具体经营性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乐平市接渡镇 唐文勇
业务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 乐平市塔山工 未从事具体经营性
有限责任公司 刘宜云
公司 业区 业务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元) 组织机构代码
的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0.00 76704766-4 37.55% 37.55%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
69,700,000.00 74853933-X 7.67% 7.67%
公司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
司之控股股东。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发行人董事曾道龙参与博浩源化工的经营管
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56867442-X
理,对博浩源化工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公司间接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1 持
73916008-8
司 股 5%以上企业
公司间接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78413409-X
5%以上企业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70460171-X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73917256-4
的企业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2 76335178-1
的企业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78410109-5
的企业
*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2014 年底,吴华将其所持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
第三方,但吴华仍参与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江西电化中达
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3、其他关联方介绍
(1)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骆家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公司大院内);
经营范围:双氧水、二氧化硫、过碳酸钠生产销售、化工产品进出口(不含
危险化学品)。
(2)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监控化学品)。
(3)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656.5282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经营范围: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一般化学品的制造、销售(以
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盐酸、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白炭黑、次氯酸钠制造、
销售。
(4)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207.69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经营范围:聚乙烯醇、电石、醋酸乙烯、醋酸甲酯、乙醛、乳液、涂料、胶
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
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以上商品进
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规
定管理的商品;以上项目涉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佩峻;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经营范围: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和销售;监控化学品生产;塑料制品及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国家专营产品)销售。
(6)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北道;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具体品名详见《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
学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纸销售;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
济贸易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合同签订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或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计金额(万
(万元) 务比例
元)
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150 151.68 100.00%
向关联人采购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50 38.77 100.00%
原材料或接受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190 130.18 15.24%
劳务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50 50.00 100.00%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520 220.32 25.80%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240 152.43 17.85%
小计 1,200 743.38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900 563.20 0.64%
司
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3,050 3,247.06 3.71%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460 342.30 0.39%
向关联人销售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120 67.62 0.08%
产品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1,540 1,130.19 1.29%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80 74.42 0.09%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250 2,188.02 2.50%
小计 8,400 7,612.81
合计 9,600 8,356.19
2015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额为 11,770 万元,实际发生额
8,356.19 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比例为 71.00%。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9,600 万元。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如
下: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3 月 31 日已发生金额(万
元)
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0.00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11.31
向关联人采购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1.82
原材料或接受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606.53
劳务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56.43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41.33
小计 717.42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0.28
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495.89
向关联人销售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50.21
产品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6.06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0.05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09.50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69.91
小计 1,291.90
合计 2,009.32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
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
业园区企业,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
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
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二、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及对公司影响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
赖。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世龙实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谈,
查阅了关联交易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对此次关
联交易事项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
世龙实业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
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世龙实业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