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丰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
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16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160 万元,扣减审计评估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其它发行费用 660.27479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26,499.7252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验证,并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04 号《验资报
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批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1-00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和华龙证券分别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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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账户金额(万元)
序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1 755912875610202 7,348.97
圳景田支行 LED 技术改造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
2 825006275518097001 14,789.555209
圳西丽支行 造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
3 4000027429200553607 4,361.20
司深圳南山支行 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于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瑞康
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康”)及华龙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明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于2011年11月8日发布了《 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批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1-0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账户金额(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 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1 33010122000286068 3,529.964328
州支行 LED 技术改造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
2 134112505010000414 4,562.22
波鄞州支行 造项目
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并经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中13,306.69万元设立上海子公司并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丰光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丰”)及华龙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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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3
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批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账户金额(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1 00392518000120109082212 4,365.07
深圳分行 LED 技术改造项目
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2 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0868000000045345 1,448.56
LED 技术改造项目
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
3 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0868000000045345 7,493.06
造项目
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2月1
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6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批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公司同意将节余
募集资金1,746.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及利息人民币共计1,799.88
万元已于2016年3月1日转出至上海瑞丰基本户。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1287561020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
丽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25006275518097001)、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400002742920055360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账号:3301012200028606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341125050100004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0392518000120109082212)、华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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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深圳南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68000000045345)资金已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人民币 1,799.88 万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1 日转出至上海瑞丰基本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以上 7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
销手续,公司和华龙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共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和华龙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明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和华龙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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