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9日(周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
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
15:00至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项目1座(5
号楼)702号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罗劲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1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 40,052,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1
人,代表股份数为 4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 %;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 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3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40,0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5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红娟律师、杨艳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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