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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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现拟对《上

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对

照如下 :

原为 修正为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

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

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

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

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

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

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

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

到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

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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