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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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

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 B 座三

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共 22 人,代表股份

104,70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0,480,000 股)的比例为 74.530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104,70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74.5305%;(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32,7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77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殷长龙、李霞;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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