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6-1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1909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齐生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152,497,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60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4 人,共代表 5 位股东,代表股份 151,837,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17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 人,
代表股份 659,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2%。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1
人,共代表 11 位股东,代表股份 1,099,8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0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
2 位股东,代表股份 440,2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9,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8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
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923,6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6239%;反对 126,80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 446,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26,3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579%;反对 126,800 股,
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88%;
弃权 446,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6134%。
(2)表决结果:通过。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55,4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4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8,1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47%;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6153%。
(2)表决结果:通过。
3、《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55,4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4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8,1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47%;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6153%。
(2)表决结果:通过。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55,4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4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8,1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47%;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6153%。
(2)表决结果:通过。
5、《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408,03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2859%;反对 429,9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820%;弃权 659,0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4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19%;反对 429,967 股,
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931%;
弃权 659,0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9250%。
(2)表决结果:通过。
6、《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38,0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678%;反对 603,3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957%;弃权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0,7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50%;反对 603,388 股,
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607%;
弃权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643%。
(2)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38,0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59,0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4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0,7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5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59,0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9250%。
(2)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85,4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989%;反对 333,10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184%;弃权 278,5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8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8,1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47%;反对 333,100 股,
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58%;
弃权 278,5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3295%。
(2)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885,4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5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4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8,1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47%;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11,6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6153%。
(2)表决结果:通过。
10、《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1,105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63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55,9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867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49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55,98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551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马宏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
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