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1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公告(已取消)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16: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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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16年度部

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公司的关联

方。经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对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先锋置业有

限公司等三家关联法人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发生情况以及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7 日,经营范围为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

外);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公司现持有北京泰科先锋科技

有限公司 48%的股权。

(二)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24 日,经营范围为开

发、生产制造销售各种智能型计量器具及售后维修服务。公司现持有昆明金质先

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三)先锋置业有限公司

先锋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24 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委托物

业管理业务,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石政民控制的企业。

二、公司 201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情况

(一)此次审议的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对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金质先锋智能

仪表有限公司、先锋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法人以及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等关联

自然人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进行审议。

(二)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类型

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公司向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金质

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公司接受先锋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度及期限

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度详见附件《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发生额度表》;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期限: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

关联方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北京泰科 25,102,184.62 8.62%

昆明金质 19,797,076.92 6.80%

2、接受关联方担保

(1)最高额保证合同

关联方 金额(元) 备注

接受担保。该担保到期日为 2016 年

先锋置业 50,000,000.00 7 月 7 日。预计将签署后续合同以延

续该担保额度。

(四)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上述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并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

三、公司 2016 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一)此次审议的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对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金质先锋

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先锋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法人以及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等

关联自然人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审议。

(二)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类型

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公司向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金质

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公司接受先锋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

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详见附件《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此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审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

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

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发生额度表

2016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度 2016 年度拟申请额度

1 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25,102,184.62 25,000,000.00

2 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9,797,076.92 20,000,000.00

3 先锋置业有限公司 接受担保 50,000,000.00 5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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