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世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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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6-46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2日,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公司拟从二级市场购买

本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相关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

2、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71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股权激励计划签署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2.41%。

3、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核心员工。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三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的30日内确定,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6、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和解锁日

(1)锁定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对应的授予日至解锁日之间的时间段为锁

定期,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2)解锁日

自解锁日起,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

24个月内分两期解锁,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及累计可解锁数量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解锁期 5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解锁期 5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0元。

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包括: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其已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的;

⑤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完成激励股票的回购。

二、此次购买激励股份的方式

公司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自行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股份。

三、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其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根据本次需购买的股份

数量及公司股票前30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大约为8,245.5

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以最终回购完成为准。

四、此次购买股票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此次购买股票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终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当

公司在购买限制性股票的上述时间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十天,则相关时间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

起顺延。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

2、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日内;

3、公司的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交易或事项公告后 2 个工作

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公告后2个工作日。

五、此次购买的股票在授予激励对象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回购的各中介机构的相关人

员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经核查,自 2016 年 2 月 27 日起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宽先生自 2016 年 1 月 13 日至 2 月 3 日,自二

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共计 259,800 股;同时,郑宽先生控制的北京云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1 月 28 日,自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共计 443,800

股;

(2)公司董事王瑞先生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 月 1 日,自二级市场购入公

司股票共计 834,800 股。

前述事项,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示。

2、除前述人员外,自 2016 年 2 月 27 日起前六个月内,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回购的各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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