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14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 1 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12 人 , 代 表 股 份
2,471,724,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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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6 人,代表股份 2,469,719,97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004,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 104 人,代表股
份为 54,126,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一:《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 2,471,067,771 股,反对票 628,000 股,弃权票 28,75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议案二:《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471,067,971 股,反对票 628,000 股,弃权票 28,55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议案三:《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470,351,805 股,反对票 1,344,166 股,弃权票 28,550 股,同意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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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四:《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 2,471,052,371 股,反对票 643,600 股,弃权票 28,55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议案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4,255,541,752.84 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公积
金,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 9,929,271,567.23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015 年末公司扣除拟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3,299,558,28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2.5 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利
润 4,124,447,855.00 元,尚余 5,804,823,712.23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同意票 2,471,094,521 股,反对票 630,0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496,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反对 630,0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预计 2016 年度的审计费用 210 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 2,470,360,805 股,反对票 628,000 股,弃权票 735,716 股,同意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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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七:《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
股份的议案》
同意票 53,469,285 股,反对票 629,150 股,弃权票 27,600 股,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469,2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反对 629,15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2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刘松涛、胡运功、李
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经与会股东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
非关联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
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 2,471,063,471 股,反对票 628,000 股,弃权票 33,05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9)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 2,471,018,471 股,反对票 628,000 股,弃权票 78,05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经与会股东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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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小满 靳明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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