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2000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慈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慈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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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慈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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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9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00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3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3,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672.5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206,827.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1.96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5,795.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6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62,074.7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184.45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5,640.86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892.8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7,715.6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077.29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3,157.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及用于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 7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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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慈溪坎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6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39-510001040011893 1,571,928.65
39-510051900000192 8,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510051800000197 10,000,000.00
限公司慈溪坎墩支行 39-510051600000198 42,000,000.00 定期存款
39-510051000000183 70,000,000.00
39-510051000000182 100,00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010610120100044910 0.01
司杭州西湖支行 3310010610121800024389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331,571,928.6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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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脑针织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
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壁垒,提高产品的利润率,从而
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2. “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开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目
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的营销及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认可度,进而推动公司业务和业绩的
增长,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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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5,795.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40.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794.6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715.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80%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000 台电脑针织 30,811.18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66,874.31 1,488.48 19,646.12 63.76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横机产业化项目 [注 1] [注 3]
2.年产 2,000 台电脑无缝 13,160.48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30,652.45 552.18 7,288.16 55.38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针织内衣机产业化项目 [注 1] [注 3]
3.年产 2,000 台嵌花电脑 14,786.43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33,294.44 706.12 9,319.98 63.03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针织横机产业化项目 [注 1] [注 3]
4.年产 3,000 台电脑针织 11,006.68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23,926.66 450.49 5,946.00 54.02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丝袜机产业化项目 [注 1] [注 3]
5.电脑针织机械研发中心 24,132.90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19,148.82 1,074.52 9,480.78 39.29 [注 4] [注 4] 否
建设项目 [注 1] [注 3]
6.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 21,710.97 2016 年 6 月 30 日
是 19,506.56 1,074.52 8,540.04 39.34 [注 4] [注 4] 否
目 [注 1] [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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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增资慈星股份(香港) 30,000.00 30,294.55
否 30,294.55 100.98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 5] [注 5] 否
有限公司 [注 2]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3,403.24 145,608.64 35,640.86 90,515.63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 2,400.00 — — —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200.00
合 计 - 35,640.86 97,715.63 - - - -
各项目投资进度明显低于承诺投资进度,主要系 2012 年以来国内外经济不景气导致下游针织行业的市场需求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滑,从而影响了针织企业对电脑针织机械等生产设备的投资,公司的主要产品电脑针织横机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均
受到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
根据公司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全部归还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全部归还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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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
根据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 3 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7 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使用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
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无。
注 1:根据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算的议案》,公司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算,其中:年
产 10000 台电脑针织横机产业化项目调减投资总额 4,451.13 万元,年产 2000 台嵌花电脑针织横机产业化项目调减投资总额 2,320.38 万元;年产 2000 台电脑无缝针织内衣
机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 3,896.87 万元,年产 3000 台电脑针织丝袜机产业化项目调减投资总额 3,353.37 万元,电脑针织机械研发中心项目调减投资总额 9,720.00 万元,营
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调减投资总额 7,298.07 万元。上述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 2:根据 2015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因外汇汇率波动影响,本
期公司实际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 30,294.55 万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自有资金将 294.55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支付利息 25,920.40 元。
注 3:根据 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决定对各
项募投项目作延期调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全部延长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 4:“电脑针织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注 5:未约定项目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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