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
案》,同意增加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注册资
本金22,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鼎源房产”)增资160万元,嘉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兴万科”)增资20,580万元,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杭州广睿”)增资1,260万元。增资完成后,万鼎房产的注册资本
金为42,000万元,股权结构为鼎源房产持股48%,嘉兴万科持股49%,杭州广睿持
股3%。同意授权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办理增资事宜。
表决结果:经关联董事江利雄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4月20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6-020号)和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