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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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

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

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

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

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监事会主席多次列席了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从而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面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七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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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仅审议 2015 年第一季

度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未单独披

露。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

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关联监

事凌金松回避表决的前提下,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2)发行方式(3)发行数量(4)

发行对象(5)认购方式(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7)限售期安

排(8)股票上市地点(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10)本次非公开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1)募集资金投向);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在关联监事凌金松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在关联监事凌金松回

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金联民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吴应杰、陈品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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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刊登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

关联监事凌金松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终止协议的议案》;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2)发行方式(3)发行对象及认

购方式(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5)发行数量(6)限售锁定期

安排(7)股票上市地点(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9)本次非公

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0)募集资金投向)、《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在关联监事凌金松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会议

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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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仅审议 2015 年第三季

度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未单独披

露。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依法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15 年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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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按法定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或部

分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则规定执行。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

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三、2016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6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以及资本市场政策信息的

变化,公司监事会成员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监督水平,并根据不断演

进的外部环境加强对公司及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

注。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

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

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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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

好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

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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