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1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8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
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6〕3528 号审计报告,2015 年度
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 279,506,914.6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70,528,945.22
元,扣除 2014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134,400,000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 1,915,635,859.86 元。按公司 2015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7,950,691.46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87,685,168.40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共计
派发 3,920 万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1,848,485,168.40 元全部结转至下一
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
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
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