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强 2015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任
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本人及
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5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5 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因王永顺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本人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 年,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获取相关信息;与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
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7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2015年半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1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Tri Holdings LLC进行投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它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和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发表
了独立意见;
6、2015年12月3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15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出席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积极主
动地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实际情况,重点对公司内控运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和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对公
司经营发展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201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了公司的合规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公平、准确、完整。
3、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积极主
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
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并主持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拟任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通过每季度
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问询及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
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耿强:gengq@nju.edu.cn
独立董事:耿 强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