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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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6)第 2659 号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公司”)出具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焦点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焦点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焦点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的
相关资料和证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出
具“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焦点科技公司出具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实地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
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焦点科技公司出具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的反映了焦点科技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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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戎凯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德伟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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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关于核准焦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本公司共募
集资金 123,3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该募
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沪众会验字(2009)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84,840,7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2,829,043.6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9,654,628.40
本年度使用金额 183,174,415.27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164,894,189.33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5,596,006.1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82,501,851.8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2,829,043.67 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 982,501,851.81 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910101021000041933 6,245,643.4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2010122000382234 2,364.50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10353000000484260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原名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
7329210182600083723 169,734.08
支行,于 2012 年 8 月 7 日更名为中信
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合计 ------- 6,417,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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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存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天 260,000,0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年 135,000,000.00
小计 395,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天 73,389,864.16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7天 7,694,245.66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1 个月 -
小计 7,694,245.66
合计 ------- 476,084,109.82
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专项账户 产品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广赢安薪”1 年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薪加薪 16 号”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东亚银行南京分行 结构性理财 150,000,000.00
合计 ------- 500,000,000.00
合计金额见下表: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01,245,643.4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3,392,228.66
焦点科技股份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7,863,979.74
理财产品 500,000,000.00
合计 982,501,851.81
2014 年 8 月 6 日,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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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于募
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开设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
分行城南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的便利,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6 日注销在华夏银行南京分
行城南支行设立的超募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入
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公司与华夏银行南京分
行城南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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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484.07 本年度投入募集
18,317.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75.8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75.82 已累计投入募集
42,282.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66% 资金总额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金额(2) 态日期
部分 (2)/(1) 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 2017 年
是 7,817.90 13,833.65 0.00 1,793.88 12.97% 0.00 否 否
平台升级 12 月 31 日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是 9,218.40 142.58 0.00 142.58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0.00 否 是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 2017 年
是 6,322.90 22,376.31 0.00 27.16 0.12% 0.00 否 否
支持中心 12 月 31 日
2017 年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是 7,877.80 26,190.83 880.65 4,275.77 16.33% 0.00 否 否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237.00 62,543.37 880.65 6,239.39 -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 2011 年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10,000.00 100.00% -803.74 否 否
有限公司 6 月 30 日
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 2010 年
否 6,000.00 5,322.04 0.00 5,322.04 100.00% -539.16 否 否
限公司 12 月 31 日
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 2011 年
否 1,500.00 1,430.00 0.00 1,430.00 100.00% -94.01 否 否
公司 6 月 30 日
设立并增资 Focus
2014 年
Technology (USA) 否 4,993.20 19,279.12 13,941.38 15,796.06 81.93% -2,236.55 否 否
12 月 31 日
Inc.
2016 年 03
投资 DOBA,Inc. 否 3,679.52 3,679.52 3,495.41 3,495.41 95.00% -18.78 否 否
月 31 日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172.72 39,710.68 17,436.79 36,043.51 - - -3,692.24 - -
合计 - 57,409.72 102,254.05 18,317.44 42,282.90 - - -3,69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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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置换土地的招拍挂所需时间较长,程序繁琐,直至 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计划与原有募投项
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南京高新开发区土地才完成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证。同时,由于大厦建设在开工
前需完成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和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申请土地证,各类方案、报告的审查、审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与备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导致整个募投项目进度落后于原计划。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截止目前,焦点科技大厦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正式开始土方施工,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期可使
(分具体项目) 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焦点科技大厦”预计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因此,“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
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相应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 9,218.40 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分为房屋购置。
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
司。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 30 个分支机构,已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
变化的情况说明 有了很大的改善,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
以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 9,075.82 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0 年 6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
计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实际投资 10,000 万元。
2、2010 年 6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
台湾子公司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实际投资新台币 2.5 亿元,折合人民币 5,322.04 万元。
3、2010 年 9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对香港全
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Made-in-China.com LIMITED)进行增资,2011 年 3 月实际增资 1,430 万元。
4、2013 年 4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800 万美元(折合人民
币 4,993.20 万元)投资设立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2015 年 12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美元对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追加投资,继续用于中美跨境贸易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2015 年,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款共计美元 2150 万元(折合人民币 13,941.38 万元)。
5、2015 年 4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015 年 12 月,公司收到
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主发起人的招投标团队在本次南京市互联网科技
小额贷款公司招标活动中正式中标。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与其他发起人一起积极准备互联网科
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审批工作。
6、2015 年 11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576.50 万元美元,通过
全资孙公司 Crov Global Holding Limited 对 DOBA, Inc.(公司原名:Tri Holdings LLC)进行投资。2015 年
11 月支付第一笔投资款 5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495.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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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取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 11-102-019-003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面积为 37,060.40 平方米(约 55.6 亩),使用期限 50 年。为此公司将“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高新技术产
地点变更情况
业开发区软件园 11-102-116-001 地块(宁浦国用(2008)第 01442P 号)变更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软件园 11-102-019-003 地块(宁浦国用(2012)第 22672P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有效期一年,自获股东大会(2015 年 5 月 18 日)
途及去向 审议批准后生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 9,218.40 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
分为房屋购置。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
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
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司。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
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 30 个分支机构,已初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
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以
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中国制
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075.82 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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