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903 号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
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
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
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 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 伟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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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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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由公司内部审计部具体负责实施,围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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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
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
风险为导向,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共和真空技术有限公
司、上海东富龙爱瑞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拓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驭发制药设备有限公
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典范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上海溥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东富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8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70%。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
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决策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成本与费用、
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人力资源、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纳入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投资风险、采购风险、销售风险、存货风险、人
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和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 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特点,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与目前规模及近期
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
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
1.1 、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结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
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公
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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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合理设立并不断完善与管理职能及业
务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各部门责任权限明确,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公司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
进行。
1.2、体系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为促进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贯彻与执行,维护行政纪律,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制定并颁布《监察制度》、《商业行为准则》、《干部问责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派
出董事、监事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
1.3、内部审计机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专业职能部门,该部门人员独
立,直接受董事会领导。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
内,审计部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合理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
1.4、人力资源政策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将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
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建
立和实施了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制度以及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人事管理
制度,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定发展。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奖励先进,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更好的规范员工行为,严明
纪律,倡导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公司统一各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奖惩制
度》。上述制度强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可行性。
1.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和原动力。公司通过二十多年发展的沉淀和积累,构建了具有公
司特点,涵盖公司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使命与目标、员工行为准则的企业文化体系,并将其
融入到公司管理的各个层面。公司坚持“以诚信的价值,永续企业经营;以求实的态度,追求卓
越品质;以创新的理念,增加产品内涵;以奉献的精神,回馈制药工业”的经营理念,坚信“天
道酬勤”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改进,不断超越自己,向更高的目标挺进,在不断地自我创新与追
求卓越中快速发展。
为规范员工行为,弘扬企业文化,公司制定并适时更新发布《员工手册》,同时持续发行公
司内刊《东富龙人》;开拓互联网思维,开通公司微信公账号,全员参与交流,推广企业文化;
通过组织旅游、年度运动会、文化嘉年华、非常组织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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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对公司的认可程度,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
2、风险评估
公司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和参与的行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和
管理风险等各种重大变化。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环境、业务和具体工作环节实施风险评估,发现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风险,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避免内部控制失控。
公司在风险评估时所关注公司内部因素的影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
任能力与团队精神等人员素质因素;经营方式、业务流程设计、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等管理
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基础实力因素;研究开发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技术因
素;营运安全、员工健康和环保安全等环保因素。
公司在风险评估时所关注公司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与市场竞争、产业政策、利率
与汇率调整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技因素;自
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因素。
公司关注上述内部外部影响因素,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各种重大风险并采取应对措
施。
3、重要内部控制活动
3.1、决策管理制度
在重大决策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
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
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3.2、采购与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采购业务的管理,优化公司采购业务控制流程,
不断提高公司对采购系统的风险控制水平,使采购活动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
公司设置物控中心专职从事原材料等采购业务。公司已制订《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和《资
金管理、费用报销规定》、《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评估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对供应商评
估与管理、采购申请与实施、入库验收与付款等方面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
应付账款的支付只有经过专门人员的复核及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最终审批后,方
能支付。
采购和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规范了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的业务行为,从一
定程度上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较为有效地保证了成本的准确性和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
3.3、销售与收款
公司设置销售部门专职从事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等业务。公司已制订了《销货及收款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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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实施细则》等。
公司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销售业务
经办人与发票开具、管理;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
及内容。
合同的承接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效地规避了项目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减少合同纠纷和坏账损失的发生。
在客户服务上,公司以尊重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专门设立客户服务中心,由相应
的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解决客户提出的各种售后问题,实现闭环管理。
3.4、存货
公司已制订了《存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规定。从事存货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
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验收与付款、保管与记录、发出申请、审
批与记录、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记录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内容。
3.5、成本与费用
公司由财务会计部门的专职人员核算成本费用。公司已制订并执行《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和
《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的管理规定》。办理成本核算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成本费用支出与会计记录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内容。成本费用核算
由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核算办法,不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及
计量方法,不虚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内部损失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公司制定了《关于公
司内部损失成本责任追溯管理规定》并适时进行修订,将管控范围扩大到公司外部损失成本,进
一步加强公司产品质量损失成本的管控,有效降低不必要的损失,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3.6、货币资金
公司由财务部门专职管理货币资金。公司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制
定并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了货币资金控制系统中关于审核、审批、核准、结算、
记账等环节的控制,同时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财务印章的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制度还对银行
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3.7、对外投资
公司已制订并执行《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在对外投资授权与审批、投资风险评估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
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投资决策与执行、投资处置审
批与执行、投资绩效评估与考核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内容。对外投资业务已制订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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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业务流程中明确主要环节的责任人员及控制措施、控制要求等事项。对外股权投资额和
对外项目投资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权限投资决策。
3.8、对外担保
公司由财务部门管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担保制度》,在担保业务的评
估、审批、执行、日常管理、法律责任追究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内容。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
担保业务。
3.9、关联交易
公司由财务部门管理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关联方的范围、关联交易的种类作了明确的定义和判断依据。
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制
度中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须按照相应的决策程序在权限范围之内进行决策,以保证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10、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招
聘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员工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公司劳动
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
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11、内部审计方面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设审计部经理一名,并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3.12、信息披露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司各种对外提供的信息。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公司已明确了除国家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其他重要信息的范
围及内容,确保在成本效益原则基础上披露所有重要信息;确定了内部信息收集与分析、对外提
供信息内容正确性审核的程序与要求,及时向外界提供信息。未履行前述程序的所有公司内部信
息不单独向特定对象透露或泄露,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3.13、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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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
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要求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
核对、分析、整合,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了高效、及时的信息处理系统,利用网络化、现代化信息
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加快捷、有效。信息
流迅速、准确、有效的流动保证了各内部控制环节有效运行。
本公司配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
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监督
为了使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财
会与非财会信息的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置了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
督的权力机构,监事会是专门的独立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监督;审
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代表董事会对经理层和公司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于管
理层的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制度》,规范和指导内部
审计工作的进行,明确了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
和预防性等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独立的
审计与监督。
为推进内部监督工作的进行,促进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贯彻与执行,维
护行政纪律,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特成立东富龙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
全面指导并推进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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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参照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
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
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错报 <资产总额的1% 0.5%
营业收入潜在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
错报 1% <主营业务收入的1% 入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
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缺陷造成财产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0.5%≤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
损失 额的1% 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产总额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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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
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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