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015年度)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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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904号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鉴证报告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 伟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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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发行价格为 86.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

荐费人民币 143,783,310.00 元后,实收人民币 1,576,216,690.00 元,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存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账号:

0213014210018440)、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账号:825011942218094001)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账号:31001530000059166166) 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5,688,528.40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570,528,161.60 元,其中超募资金 1,138,861,161.6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258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

存储制度。

专项报告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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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161.6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21,650,149.02

减:2015 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74,187,836.24

(1)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264,000.00

(2)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27,979,443.44

(3)增资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9,000,000.00

(4)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5)增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 35,000,000.00

(6)购买武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器二期的

6,554,392.80

房屋建筑一幢

(7)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并增资 3,39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0,377,076.40

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2,473,654.8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757,540,907.54

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57,540,907.54 元,其中

457,540,907.54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另有 300,000,000.00 元为未到期银行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上海东

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

度》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

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 2011 年 2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中

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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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净

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闵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1、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4659257042 活期存款 819,202.5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92 定期存款 13,00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2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3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4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5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6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53359267661-00189 定期存款 20,000,000.00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36464005011-00113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59166166 活期存款 1,591,154.07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49166166*80 七天通知存款 17,000,000.00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49166166*75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49166166*76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49166166*77 定期存款 12,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0213014210018440 活期存款 89,264.24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855 定期存款 30,99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197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919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488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759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791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1149935 定期存款 20,6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3380332 定期存款 23,8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3380269 定期存款 23,8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703380285 定期存款 23,820,000.00

小计 457,209,620.81

2、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建行银行上海吴泾支行 31001530000050005880 活期存款 331,286.73

合计 457,540,9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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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三) 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00.00 元购买中国建行银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583.80 万元,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418.7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本公司 201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闵行区都会

路 1509 号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39 号。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1 年 5

月 27 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 1,751.59 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2798 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51.5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

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751.59 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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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制药装备一期”)

(1)结余情况:制药装备一期已建设完工,截止 2013 年 9 月 30 日,募投项目专用

账户结余总额为 50,769,079.84 元,扣除未支付的质保金和余款后,制药装备一期使

用募集资金结余净额为 45,934,733.84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该事项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并出具《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

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021 号)。

(2)结余原因

①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

金,按照投资预算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计划采购的生产工艺设备因市场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设

备性能提高,价格下降,使得设备购置资金投入比预算减少;

③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的压力容器生产仍需继续,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

求,原计划在项目基本建成后购买的部分设备,提前由本公司采购并投入使用。本项

目基本建成后,压力容器车间整体由闵行区搬迁至位于金山区的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原有的容器制造专用设备尚具备使用价值,为有效节约生产成本并最

大化利用现有资源,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本公司购买上

述设备,因此节约了原计划购置设备的部分募集资金。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资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议案》,

同意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用结余资金 4,593.47 万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启动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保荐机构均同意上述事项。

2、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无菌冻干制药集成项目”)

(1)结余情况:无菌冻干制药集成项目已建设完工,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无

菌冻干制药集成项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160,712,363.41 元,占承诺投入金

额 54.29%,其中已投入(付款)总额为 147,778,672.01 元,未付款的质保金及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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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3,691.40 元。“无菌冻干制药集成项目”节余资金净额为 135,287,636.59 元,

包括利息净收入的结余款为 165,313,628.05 元。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确认,并出具《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2765 号)。

(2)结余原因:

①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

金,按照投资预算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②基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及政府行政审批进程缓慢,导致项目生产建设周期一再延

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计划采购的生产工艺及研发测试设备因市场变化和新产品

的不断推出,设备性能提高,价格下降,同时根据市场变化优化项目所需各类设备配

置,使得设备购置资金投入比预算减少;

③基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项目原有规划也做了相应调整,房屋结构及规划更加优

化,土建及装修等基建成本有所下降;

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快速应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的冻干系统装备生产

及研发需要提前布局及投入,原计划在项目基本建成后购买的部分设备,提前由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并投入使用。因此节约了原计划购置设备的部分募集资金;

⑤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39 号二期的生物制药冻干系统配套建设项目,是本项目

的配套辅助工程,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应的配套设备,故该项目也相应减少了

配套设备的采购。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无菌冻

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

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

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

产业化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并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相关产业投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保荐机构均同意上述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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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2 万元,除公司募投项目 43,166.70 万元

外,尚有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886.12 万元。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账户进

行管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规划投向为 100,493.32 万元,实际使用

70,329.46 万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为 60,088.02 万元(包含有投向但尚未支出部分,

不包含利息)。累计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德惠资产

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11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出资人民币 4,9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

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

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201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000 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20,000 万

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3)2013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

计 3,000 万元投资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2,400 万元收购部分股权,

并单向增资 600 万元,最终持有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1.72%股权。公司已支

付增资款及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4)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597,160 元购买医谷现代

商务园(二期)房屋建筑一幢,房屋建筑面积:1970.16 平方米。公司已使用 26,597,160

元支付房屋价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5)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合计 4,895 万元投资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3,395 万元收购 100%股权,

增资 1,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1,500

万元及股权转让款 3,395 万元合计 4,895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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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85,982 元购买位于武

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器二期的房屋建筑一幢,建筑面积 3562.17

平方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4,747,383.80 元支付房屋价款。本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7)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

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900 万元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

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4,9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

事项。

(8)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

立上海东富龙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投资款 25,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9)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 万元增资

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增资后持有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 14.77%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3,5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

事项。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

司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

计划。

2015 年 2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超

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

意上述事项。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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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使用 18,000 万元购买由中国银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代

码:CNYAQKFDZ01),本理财产品属保本保收益型,产品有效期 2015 年 2 月 16 日-2015

年 5 月 18 日,年化收益率 5%,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

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

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

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224.38 万元。

(2)公司使用 16,75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产品(CNYAQKF),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 2015 年 5 月 22 日-2015 年 6 月 1

日。年化收益率 3.2%,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

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

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4.68 万元。

(3)公司使用 16,75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产品(CNYAQKF),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 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12

日。年化收益率 2.26%,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

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

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8.30 万元。

(4)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乾元稳盈 2015 年第 2 期保本固

定期限产品(产品编号:SH012015002225D02),产品有效期 2015 年 11 月 16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3%。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银行间债券式巡航各类债

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专项报告第 9 页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

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2015 年度,

公司使用人民币 115.86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

目工程款,经招商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闵行分行)同意,公司从

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115.8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专项报告第 10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157,052.82 37,418.78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99,583.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入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否 29,600.00 29,600.00 2,797.94 15,700.20 53.04 2015 年 3 月 31 日 7,903.85 否 否

2、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否 13,566.70 13,566.70 226.40 13,554.14 99.91 2013 年 9 月 30 日 12.0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166.70 43,166.70 3,024.34 29,254.34

超募资金投向

1、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4,900.00 4,900.00 4,900.00 100.00 2012 年 6 月 30 日 -174.05 否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增资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250.46 否 否

4、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并增资 4,895.00 4,895.00 339.00 4,895.00 100.00 10.80 否 否

5、购买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屋一幢 2,659.72 2,659.72 2,659.7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6、购买武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

1,638.60 1,638.60 655.44 1,474.74 9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加速器二期的房屋一幢

7、增资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9,900.00 9,900.00 4,900.00 4,900.00 49.49 410.99 否 否

8、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25,000.00 25,000.00 50.00 156.82 否 否

9、增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 3,500.00 3,500.00 3,500.00 3,500.00 100.00 368.50 否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0,493.32 100,493.32 34,394.44 70,329.46

合计 143,660.02 143,660.02 37,418.78 99,583.80

(1)报告期内,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结项(详见专项报告三、(五)),本期效益尚未体现:该项目尚处于完工初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效益将逐步实现。

具体项目) (2)报告期内,制药设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该项目已全面投产并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结项(详见专项报告三、

(五)),效益将逐步体现,本年度尚未达到年度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专项报告三、(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专项报告三、(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问题和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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