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宋文山)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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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宋文山 9 3 6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时间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议案》、《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议

案》、《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议案》。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

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

赁公司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15 年度薪酬发放计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

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能够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监督和核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angelcpa@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宋文山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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