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汪东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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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汪东升 10 4 6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同时,充分利用本人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

发展战略、科研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有关建议。除现场参会和了解公司外,本人采用

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动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

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召开了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15 年度

薪酬发放计划》。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

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

赁公司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集并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业绩快报》、《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部 2014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度工作计划》、《201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5 年度授信额度和贷款授权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 201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华菱光电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 37070056 号《审计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计部 2015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

案》、《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审计部 2015 年二季度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 2015 年三季

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等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技术创新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

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

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

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wds@mail.tsinghua.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汪东升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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