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1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搏纵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新北洋收购鞍山搏纵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以及公司与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搏纵”)原股东邱林、祁师洁、张纯
等签订的《关于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等,公司以 14,950 万元的价格受让
邱林、祁师洁、张纯等持有的鞍山搏纵 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3 年 8 月 26 日,鞍山搏纵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股东变更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二、盈利指标及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关于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邱林、祁师洁、张纯等共同承诺:
1、盈利指标
投资完成后当年度,即 2013 年度,鞍山搏纵实现不低于 2,000 万元的净利润;2014
年度,鞍山搏纵实现不低于 3,200 万元的净利润;2015 年度,鞍山搏纵实现不低于 4,600
万元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
若鞍山搏纵 2013-2015 任一会计年度内未能实现相应的盈利指标,邱林、祁师洁、张
纯同意就差额部分对鞍山搏纵进行补偿,并同意新北洋从相应年度应付的股权转让款中直
接支付给鞍山搏纵,若股权转让款不足补偿业绩差额的,由邱林、祁师洁、张纯以个人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偿鞍山搏纵。
鞍山搏纵 2013、2014、2015 年度累计完成达到盈利目标总额且因以前年度未达标被
扣减股权转让款而补偿给鞍山搏纵的,鞍山搏纵须退还以前年度因未达标邱林、祁师洁、
张纯补偿给鞍山搏纵的全部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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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鞍山搏纵 2015 年度业绩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37100009 号),2015 年度鞍山
搏纵实际实现净利润 10,122,905.81 元,差额 35,877,094.19 元,业绩完成率 22.01%。
鞍山搏纵 2015 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收购完成后,借助新北洋母公司
多年的整机技术研发经验、规模化采购及市场拓展优势,鞍山搏纵丰富完善了产品线,充
分发挥集团规模采购优势降低了产品制造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鞍山搏纵的整体竞争
力。但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银行需求下降及原有产品综合竞争力偏弱等诸多因素
的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低于预期。
四、2015 年度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37100009 号),鞍山搏纵未能
实现 2015 年承诺的盈利目标,差额为 35,877,094.19 元。差额部分将由公司应支付给转
让方的第五期股权转让款 10,450,000.00 元向鞍山搏纵进行补偿,股权转让款不足补偿业
绩差额的部分 25,427,094.19 元将分别由邱林、祁师洁、张纯以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7,607,459.59 元、5,279,498.52 元、2,540,136.08 元向鞍山搏纵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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