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2016-016)。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山冲公司董事办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高辛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谢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2,372,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3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2,372,51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3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534,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1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4,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4,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3
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涉及3家关
联股东,分别是: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3
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4,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的工作总结及
2016年度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37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98,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反对
1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9%;弃权 58,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王怀
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监
事会届满之日(王怀成先生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5
附件:
王怀成先生简历
王怀成,男,中国国籍,49 岁,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系无线
电技术专业,重庆工商管理硕士学院 MBA,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程硕士。曾
任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重庆大江工业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重庆长风机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
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监事。王怀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怀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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