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6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以专人送
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
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叙东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6)020208
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952,267.12元人民币。按2015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95,226.71元,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
20,108,000.00元,加上2014年底未分配利润316,709,407.75元,截止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5,258,448.1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86,400.00元(含
税)。
监事会认为:上述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