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青)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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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15 年度的相关会议,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两次股东大会。会议中,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 201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9)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

独立意见;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重点对公司的内控、内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战

略规划、财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管进行交

流,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2015 年度我们充分关注企业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

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司产品研发的挑

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运作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

沟通桥梁。

2、对 2015 年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

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

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工作

1、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更

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青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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