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15 年度的相关会议,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两次股东大会。会议中,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 201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9)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
独立意见;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工
作。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期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生产、财务、
营销、安全环保、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
运行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了解相关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不断加强学习。
六、其他工作
1、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督促和监督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理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娄爱东
2016 年 4 月 18 日